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2020-09-10 15:43: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现实生活中,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一般都会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而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对此有人会问工伤伤残鉴定是否需要告诉单位?下面就由南京律师网的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工伤认定后要不要做伤残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职工做伤残鉴定的时候是需要告诉单位的,然而在达不到伤残标准的情况下,是可以不用做鉴定的,但需要经过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南京律师网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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