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个人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2020-09-10 15:43: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就是工伤鉴定,那么平时个人怎样申请工伤鉴定呢?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工伤职工个人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

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鉴定的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材料一般当即进行审核受理登记,对报送材料不全或者情节不清的不予受理并告之补齐相应材料。其中,骨折内固定患者必须先拆除内固定;颅脑损伤患者有智商、记忆商减退症状者需在六个月以后申报。审核后可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按面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统一参加医疗鉴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在工伤致残等级鉴定结论作出满一年后,认为残情有变化的,可要求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实际上哪怕发生工伤时有赔偿无论职工也好用人单位也好谁都不愿意职工发生工伤,但是如果真的发生工伤的,采取措施弥补自己的损失是最为重要的事情,职工需要积极运用法律,依据法定的程序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如果在工伤鉴定方面遇到了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南京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相关热词搜索:[db:关键字]

上一篇:没有购买保险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下一篇:公司只申请工伤认定不做劳动鉴定怎么办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