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的工伤伤残鉴定是个人还是单位要求去做的
2020-09-10 15:43: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年来,我们国家在工作方面受到工伤的事故而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例子并不少见,很多人都对此心存疑问,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工伤伤残鉴定是个人还是单位要求去的?对此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工人的工伤伤残鉴定是个人还是单位要求去做的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

通过上面的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了关于工人的工伤伤残鉴定的相关问题,而国家对于这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清晰的,因为只有安抚好工人们的后方,才能让工人们在前线更加努力,那么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南京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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