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负主要责任是否申请工伤
2020-09-10 15:48: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外出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经过警方认定事故的主要责任并不是劳动者,而是对方。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认为自己可以去申请工伤保险获得理赔,那么,事故负主要责任是否申请工伤?下面让南京律师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一、事故负主要责任是否申请工伤

符合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程序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1、用人单位应当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一种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构及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机构为统筹地区的保险行政部门。按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交通伤害事故的,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三)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1、工伤事故的通知

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凡是受到单位指派外出办事,在办事路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无论是本人主要责任还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均可以认定工伤。在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时,还需要注意申请的时间。

事故负主要责任是否申请工伤?交通事故跟工伤保险理赔是可以并存,如果符合条件,劳动者是可以得到双份补偿。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劳动者还想要去申请工伤但不知道做法,最好能够多问问律师具体的情况,南京律师网上有许多专业人才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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