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员工是否符合医疗期
2020-09-10 15:48: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需要治疗的,或者出现疾病后需要治疗的,劳动者可以享有医疗期,如果是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那么怎样鉴定员工是否符合医疗期?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如何鉴定员工是否符合医疗期

怎样鉴定员工是否符合医疗期,要依据因什么原因需要医疗而定,如果是工伤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怎样鉴定员工是洹符合医疗期,要依据因什么原因需要医疗而定,如果是工伤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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