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补偿金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
2020-09-10 15:49: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拿补偿金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
新法规出台,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并拿到补偿金合同后,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2011年6月29日出台,2011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项规定、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条款的第(三)项规定说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其他待遇。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要哪些资料
失业员工在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取得失业员工证。在办理失业员工证的60天内提供《失业员工证》原、复印件;身份证原、复印件;户口本原、复印件;银行存折原、复印件,到就近的社保局失业窗口申请。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发给《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必须本人办理,如代办,需失业员工授权委托,并出具经公证处公证后的委托书。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变更的条款取代原条款,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6)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员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被单位解雇、被迫辞职等。自己主动辞职的,按规定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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