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
2020-09-10 16:24: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那么,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

经批准,可以进行探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二、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抢劫罪与抢夺罪最大的区别之处在于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采用的是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知或者不能反抗的强制手段占有财物;而抢夺罪则是乘被害人不备而夺取。如果由于用力过猛意外地给被害人造成伤害的,仍构成抢夺罪,其与抢劫罪中暴力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力是用在财物上,而抢劫的力是用在被害人的身上,作用在于使被害人为避免身体伤害而放弃反抗或者无力反抗。

但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应以抢劫罪论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以及其他能致人伤亡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对此的认定,也要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结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分析。如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能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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