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能代替继承遗产吗
2020-09-12 18:23: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遗产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继承人可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无法继承遗产的,那么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能不能代替继承遗产?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能代替继承遗产吗(《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在继承开始前,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三、最新资讯(《民法曲》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继承开始前,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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