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公公的遗产可否继承
2020-09-12 18:23: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父母,而当我们组建新的家庭结婚的时候将会有两个家庭联系到一起,我们将会拥有自己的岳父和岳母我们不仅需要善待他们,甚至在有的情况下我们还需要赡养他们,那么丈夫去世公公的遗产可否继承?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丈夫去世公公的遗产可否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要看情况的,丈夫去世媳妇也是可以继承公公的遗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媳妇不照顾婆婆犯法吗

不犯法。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在丈夫已死的情况下,儿媳妇想要继承公公婆婆遗产的,就只有是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才会被作为继承人,而如果做到这些义务却没有获得遗产继承权的可以联系律师,南京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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