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业小区违建行政执法怎样处理
2020-09-12 18:35: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住宅小区的业主在没有报建的情况下,私自加高加盖建筑物,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加高加盖的建筑是违法建筑,那么有物业小区违建行政执法如何处理?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有物业小区违建行政执法怎样处理

有物业小区违建的,由城乡规划部门对违建行为进行处罚,责令违建进限期拆除建筑物,限期不拆除的,会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违法建筑的类型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以上就是小编为该问题整理的内容,有物业小区违建的,由城乡规划部门对违建行为进行处罚,责令违建进限期拆除建筑物,限期不拆除的,会强制拆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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