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立有要求吗
2020-09-16 15:12: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最基本分类便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类公司的组织机构里都包含了董事会,董事会是掌管公司事务,接下来,考虑到大家的疑惑,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的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立有要求吗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立有有相关要求的。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具体要求如下:

1、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人至19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2人。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的含义和特征

股份制性质 的企业、学校、团体等的决策机构。由股东选出的董事组成,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负责,平时代表股东管理公司。董事会,经营决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以上就是今天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董事会知识,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对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知识了解不深,经过小编对有限责任公司及董事会的简单剖析,不知道正在阅读文章的你是否已经了解,如果想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大家到南京律师网找专业律师进行专业咨询,正当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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