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约定固定收益有效吗
2020-09-16 15:40: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开自己的公司,并寻找一些人作为自己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在公司总是有一定的权力,也有一定的义务。如果股东之间约定固定收益,那么有效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东之间约定固定收益有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2020.12.31失效)

股东内部约定固定收益的协议,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就有法律效力,但对外无法对抗第三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债权债务管理办法有哪些

1、应收及预付款,是公司发生产品销售,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以及公司因为将要发生外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济业务,而预付供货单位和提供劳务单位的款项,根据有关资料按购买单位或供货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其他应收款是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按经济业务各项类别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为了落实责任,便于款项的催收,在供货单位或经济事项后加注经办人。

3、应付及预收款项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材料商品采购以及劳务等经济业务,是在产品交货、工程完工验收、劳务提供之前,预先按一定比例或合同收取部分或全部款项,该款项按供应单位或客户名称设置明细科目。

4、其他应付款是公司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该款项应按事项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内部约定固定收益的协议,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就有法律效力,但对外无法对抗第三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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