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当公司股东
2020-09-16 15:40: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什么人可以当公司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1、参与公司设立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或出资的原始股东。凡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且实际认购出资的发起人,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其他人,均可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
2、公司成立后的继受股东。继受股东是指在公司的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出资或股份的人,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后因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取得股东地位的人。
3、公司成立后因公司增资而加入的新股东。公司增资可以通过向原股东筹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向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筹集。如果公司采取后一种方式增资,则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因其向公司的投资也成为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如何变更股东
公司变更股东,首先要把原来股东名下的股份转让给新股东,需要签订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然后拿着协议书和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对公司的章程也需要作相应的修改,听起来很复杂,那么具体的流程如何操作?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提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就完成了变更登记。
三、分公司可以有股东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公司股东完成出资责任后才取得股东的资格,而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以便公司开展业务,那么分公司可以有股东吗?
有股东的一个前提是股东对公司有出资,而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可以有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分公司的债务也是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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