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2020-09-20 11:34: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合同的相关纠纷中,一旦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那就需要我们对于合同法有相关的了解。不过很多人对于在法律上的一些免责事由有哪些就不清楚了,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就对以上问题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整理到的相关资料,我们要想进行免责就要知道通过哪些事由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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