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0-09-20 11:52: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我们都知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对于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那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程序和应办理的手续呢?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申请鉴定事由

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受理部门

一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是很难界定的,有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也有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而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

如果在医疗事故鉴定方面有更多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南京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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