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2020-09-20 11:52: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如果患者是因为在医院治疗而发生医疗事故,则想要对该事件进行处理,同时获得一些赔偿,则要做出医疗事故鉴定。那么在此期间,患者该提供什么资料呢?对此,南京律师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解答有关问题,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对医疗事故鉴定的内容,我国是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的鉴定申请,而鉴定机构也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鉴定结论。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阑尾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对医疗事故鉴定的内容,我国是作出比较严格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南京律师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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