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证据有哪些
2020-09-20 12:04: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如今这个法治的社会,要想证明行别人犯罪,自己有理,那么就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的,否则,没有足够的证据就成不了案,就只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证明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证据有哪些呢?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马上为你简要介绍。

证明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

6、死者尸体。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最有力的证据。因此,对那些因不明的案件,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清医方对患者的死亡是否负有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证据有哪些的法律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司法实践中,病人的病历、处方和药品等,都是证明医疗事故这种刑事犯罪行为存在的重要证据。但是南京律师网小编在这里提醒你,我们上文提供的证据类型,是大部分医院的证据证明,具体还应该搜集哪些证据,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来分析,如果对此还有疑问,南京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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