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合同变更受让人的条件是什么
2020-09-20 12:17: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土地转让合同中,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变更或解除合同,那么如果要变更合同的受让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出让土地合同变更受让人的条件是什么

出让土地合同变更受让人,可以再行协商签订协议变更。

根据《合同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但是在订立出让合同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变化、国家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要求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如果继续履行原来订立的出让合同将造成更大损失时,法律允许当事人依法变更和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解除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生效之后未全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的原因或出让人、受让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提前消灭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除的;受让方逾期未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因不可抗力、土地灭失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受让方按合同约定的开发日期满2年未开发,被出让方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使合同解除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订立出让合同后,出让土地合同变更受让人,可以再行协商签订协议变更,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相关热词搜索:[db:关键字]

上一篇:拆迁时土地出让与划拨有区别吗
下一篇:土地出让能设置条件吗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