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公司投资协议能否解散公司
2020-09-03 16:52: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网友白先生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大股东。自从公司组建以来,自己总是和其他几位小股东因为经营思路、利益分配等问题矛盾不断,搞得大家都不开心。白先生和股东们商量,解除了公司的投资协议。他还想顺势就把公司解散了。这样做可行吗?南京律师网小编来为您解答。

一、解除公司投资协议能否解散公司

解除公司投资协议不是可以解散公司的事由,因此,不能以解除公司投资协议为由解散公司。如果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的情形时,才可以解散。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散公司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可以合法申请解散的情形,并且应当依法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按照法律规定,并不能以解除公司投资协议的理由直接解散公司。但是可以由股东大会或者投资人决定来解散公司,并且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进行清算。如果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小编会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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