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组织应能代表消费者打官司吗
2020-09-04 16:32: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消费者在生活消费时遇到商家的欺诈,于是就会向当地的消费者组织反映。消费者组织收集到了组多消费者投诉的意见,打算集中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去打官司。那么,消费者组织应能代表消费者打官司吗?南京律师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消费者组织能不能代表消费者打官司

《建议函》指出,首先,按照《消法》目前的规定,消费者组织没有代表消费者进行诉讼的职能,只能提供咨询服务和法律支持,这对于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说,还远远不够。其次,在群体性消费事件中,一些消费者势单力薄,举证困难,消费维权时常常陷入尴尬境地。一些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屡点不改,仅凭单个消费者的力量往往难以撼动,这些都折射出我国现行法律的缺失。

因此,21家城市消费维权组织一致建议在《消法》修改过程中,积极借鉴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消费侵权公益诉讼中,明确规定消费者组织可以代表不特定多数消费者行使诉讼权。具体来说,在《消法》中消费者组织的职能部分,增加一项规定:就侵犯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组织可以代表受侵害的不特定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一)消费者受到损害方面

《解释》规定的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不仅指消费者的实际损害,还包括损害危险。《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义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即经营者负有对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跟踪服务义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预防原则,《解释》将以“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纳入可诉范围,并不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二)经营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方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提起公益诉讼。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如果经营者虽然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性质的话,也是不应当申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因此这种类型的纠纷仍然属于消费者私人利益,不能通过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予以救济。但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通过代表人诉讼方式予以救济。对于起诉时尚未确定的消费者,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公告方式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登记参加诉讼。

消费者组织能不能代表消费者打官司?消费者组织除了诉讼外,还可以通过调解等等的方式来帮助消费者解决侵权的情况,维护他们的权益。消费者打算通过消费者组织来进行维权但不知道该怎么样做,可以来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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