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庭审可以重诉事实和理由吗
2020-09-04 16:47: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要离婚的,如果协议不成的,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起诉后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那么离婚诉讼庭审可不可以重诉事实和理由?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诉讼庭审可以重诉事实和理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原告是可以重诉事实和理由的,起诉人增加诉讼请求的,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离婚调解原告可以不去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离婚纠纷案件中,法院要先予以调解。但在法院组织调解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同意参加调解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的。如果当事人拒绝参加调解,调解活动自然无法开展,也就没有是否出席的问题了。而在当事人同意参加调解的情况下,由于离婚纠纷案件,律师的委托权限只能是一般授权,不能代替当事人就是否同意离婚进行表态,因此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出席参与调解。

其次,调解会贯穿离婚纠纷的整个诉讼过程。一般会有诉前调解、开庭调解以及开庭后调解等阶段,诉前调解和开庭后调解不是法定必经程序,主要看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开庭调解如果不成,则直接进行开庭审理。总结来说,针对诉前调解和开庭后调解,如果原告或被告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原告可不用出席;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的,则原告必须出席。如果是开庭调解,原告也必须出席。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原告是可以重诉事实和理由的,起诉人增加诉讼请求的,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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