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判无判决书是否程序违法
2020-09-04 16:48: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很多人以为,法院的判决是开庭后接着宣判的,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当庭宣判的少之又少。所以开庭审判无判决书不一定就是程序违法,除非案件情况非常简单,一般都是择日宣判的,在开庭审理之后,要进行合议,合议后的判决结果还要经过刑事庭庭长审批方可下达判决书。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讲解一下。

开庭审判无判决书是否程序违法

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开庭:开庭是法庭组织对事实进行法律调查,由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的质证,然后法庭组织双方辩论。开庭后,法官是要根据双方质证和辩论的情况,综合整个案件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这是有一个过程的,不可能开完庭接着就能出结果。所以,案件开完庭后,需要一段时间,法官进行审理。开庭只是审理案件的一个环节,离最终宣判一般是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而且下达判决的时间还要看案件的性质,看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才宣读判决书民事案件邮寄。民事案件一般三个月,也可以六个月;刑事案件一般二十天,可以三个月,最长可以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什么才会构成程序违法

法院未经开庭审判就宣读判决书,那就是违反法定程序,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开庭审判无判决书并不会构成程序违法,这是要看案件的具体性质,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反而是未经开庭审判就宣读判决书违反了法定程序。如果大家有需要法律帮助的,欢迎来到南京律师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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