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需要说明原因吗
2020-09-04 16:48: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案件的原告是可以撤诉的,撤诉是指撤销诉讼,法院准许撤诉的,收取的受理费是不会退还的,那么撤诉要不要说明原因的?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撤诉需要说明原因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属于一种权利,是不需要向法院说明撤诉原因的,但需要由法院准许是否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刑事自诉案件能撤销吗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起诉的权利属于被害人,被害人有权利起诉,有权利不起诉,起诉后当然有权利撤诉,但被害人撤诉通常应该获得法院的准许。

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起诉后又撤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法院说服被害人撤诉或驳回起诉。如婆婆起诉儿媳构成虐待家庭成员罪,法院经审理认为属于家庭纠纷不构成犯罪,说服婆婆撤诉。

2、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提供不出充分犯罪证据的,法院说服被害人撤诉或驳回起诉。

3、在法院判决前自诉人与被告人自行和解的,法院不再判决,由自诉人写撤诉书备案。

4、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过调解自诉人对被告人不再告了,可以撤诉。

5、自诉人起诉后,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6、法院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一旦被害人(自诉人)自动申请撤诉,被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法院不再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做出判决。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属于一种权利,是不需要向法院说明撤诉原因的,但需要由法院准许是否撤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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