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的书写以及约定还款日期的重要性
2020-09-03 11:03: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基本案情

被告夏某某分别在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23日在原告余某某处借款20000元、8000元、3000元。并在2017年12月1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余某某现金20000元贰万圆整。借款人:夏某某……2017.12.1”。2018年7月9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余某某现金6000元(陆仟圆整)。借款人:夏某某……2017.12.2”。原告庭审陈述书写该借条的时间是2018年7月9日,被告将落款时间书写为2017年12月2日。被告夏某某陈述原告所述属实。同日,被告向原告出具《还款计划》,载明“从2018.7.9号开始最低还款¥:2500元(贰仟伍佰圆整),2018.12.30号还完。总计:26000元(贰万陆仟圆整)。”原告庭审陈述双方口头约定借款20000元月利息为400元,超过一个月利息为500元,之后借款的11000元约定月利率为2%。被告夏某某对此无异议。被告出具《还款计划》后陆续归还了4000元借款,尚欠原告借款22000元。

当事人出具借条、微信聊天记录截屏等证据,法院予以确认。遂判决如下:

被告夏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余某某借款22000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为:以22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12月3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夏某某负担。

案例分析

根据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在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时候,其实还款日期还是很重要的。一旦约定了还款的日期,你再逾期未还的话,那么相应的违约赔偿金就会从还款日期开始计算,日子越长违约金就会越多。

法律知识延伸-如何写借据才受法律保护?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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