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如何履行
2020-09-20 16:27: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合伙企业中,作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对其他合伙人都负有一定的义务,除开作为执行人所负的义务,执行人同时也是企业合伙人,也需要负担合伙人的义务,那其中的竞业禁止义务如何履行呢?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如何履行

禁止合伙人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在本企业以外从事与合伙企业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相近,并与之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是指合伙人不能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以其职务便利,自行决定代表本合伙企业与自己代表的其他企业或个人业务进行交易的情形。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为了杜绝和防范损害合伙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维护合伙企业和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特别是不得利用其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关系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在本企业以外从事与合伙企业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相近,并与之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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