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可以变更有限合伙事务执行人
2020-09-20 16:27: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合伙企业中,都是由全体合伙人选举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对于合伙事务执行人来说,哪种情况下可以变更合伙事务执行人呢?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何种情况下可以变更有限合伙事务执行人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决定撤销该委托,变更合伙事务执行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如果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变更合伙事务执行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相关热词搜索:[db:关键字]
上一篇: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事务执行人的关系是什么
下一篇: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可以继承吗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