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所得的房子经常被高利贷骚扰怎么办
2020-09-20 19:26: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拍卖所得的房子经常被高利贷骚扰怎么办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高利贷的放贷者骚扰他人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理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的风险有哪些
1、多承担费用
部分被拍卖的房屋,可能存在拖欠水电费、物业费、土地使用费及滞纳金等费用的情况,这部分费用算下来也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买房人在竞买前,没有了解清楚的话,需要买房人自行承担。
2、难入住
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的,拍卖成交后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有的业主会在房屋被查封后与他人突然签订一次性10年或20年的租约,导致竞买人不能入住。
3、原房主身份背景不明
被法院拍卖的房产的原房主一般都是欠债不还,或者是因逃债失联而长期在外地的人。一般情况下,法院没有义务告知你拍卖房原房主的身份背景,法院仅对房屋的产权负责。如若被执行人涉嫌犯罪、涉黑或涉嫌暴力倾向,你若竞买了该房屋,不排除会受到原房主的骚扰或恐吓。
4、交房困难
针对被拍卖的原房主来说,如若其主动交出房屋钥匙,则免了交房的麻烦。但如果原房主不配合,则需要法院先联系好公证处、法警等相关人员,强制进行撬锁交房。但法院与公证处的业务都比较繁忙,因此可能需要等待的时间还不短,可能1-2周,也可能需要等待1-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建议竞拍者事先咨询执行法院的承办法官,竞拍的房屋是否存在交房的困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高利贷的放贷者骚扰他人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理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利益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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