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高利贷要回多付的利息
2020-09-20 19:26: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利贷的出借人向人民法院主张全部利息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有些债务人可能不知道这种情况,支付了全部利息,那么如何向高利贷要回多付的利息?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怎么向高利贷要回多付的利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人支付了高利贷的全部利息后,可以与出借人协商返还多付的利息,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高利贷风险怎么防范

防范高利贷风险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要增强民间借贷的风险意识与守法意识,从法律层面引导规范正当民间融资行为。

其次,要进一步倾斜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覆盖与优化金融服务,减少或铲除高利贷生存土壤。

第三,要引导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到“地上”,使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积极推进民间借贷引导与规范性建设,先行先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渠道、规模、用途等建立信息跟踪;并进一步向信贷征信系统登记转变,最后实施报告备案制。坚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净化民间借贷秩序。

第四,要加强中介监督。建立非持牌融资、垫资、配资、转贷服务等金融中介与活动的监管中心,将种类繁多的融资中介及其活动都纳入监管。

第五,要建立民间借贷“黑名单”制度,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专门高利贷者实行民间金融市场禁入。

第六,要加强预警。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重点监测资金来源与用途结构、借贷利率、借贷规模流量,并定期对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同时对典型个案进行深入的实证分析研究,以准确研判民间金融市场的风险度。

第七,要做好应对高利贷风险突发的应急处置预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人支付了高利贷的全部利息后,可以与出借人协商返还多付的利息,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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