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证据不足发回公安补充证据但是超过1个月了要怎么办
2020-09-10 16:21: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许多诉讼案件当中如果想要指证当事人的行为存在问题,往往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而对于证据难以取得的案件,也可以叫公安部门帮忙侦查获取证据,那么检察院证据不足发回公安补充证据但是超过1个月了要怎么办?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检察院证据不足发回公安补充证据但是超过1个月了要怎么办
退加补查时间为一个月,仅能两次退回补查。如两次补查仍然证据不足,可能会撤案或不起诉。检察院在收到材料后一个月到一个半月时间内审查完毕,再作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实际上,在实践当中公安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一个月内再次将补充的材料送检察院,而如果无法在一个月之内完成补充侦查的,那么就只能在第二次补充侦查当中完成。如果想要快速完成的也可以咨询律师。南京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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