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土地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2020-09-16 15:02: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只有土地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所以出租房屋租赁的租赁合同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怎么赔偿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如果租客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也会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法律上,押金一般应理解为保证房屋及家具完好的保证金,它和违约金是两回事,不能直接将押金认定为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对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合同法中,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就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所以出租房屋租赁的租赁合同无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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