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退租房东要求恢复毛坯合理吗
2020-09-16 15:03: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是通过租赁商铺进行经营活动的,而租赁商铺的时候,一般会依据经营的需要对商铺进行适当的装修,装修也是经营成本之一,那么商铺退租房东要求恢复毛坯合不合理的?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商铺退租房东要求恢复毛坯合理吗

商铺如果不装修是无法经营的,如果租赁的商铺本身并不是毛坯房,或者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房东要求恢复毛坯房状态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租赁物的改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物的返还】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装修的东西归谁

在租房的过程进行装饰装修是否经过房东同意,会影响到装修物品的归属。

一、未经过房东同意而装修

没有经过同意进行装修实际上构成违约,不仅不能要求房东承担装修的费用,相反的房东可以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者是赔偿损失。

二、经过同意进行装饰装修

承租人经过房东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在合同解除时,装修后的物品按形成附合和未形成附合来确定归谁所有。

(一)未形成附合,即没有和房屋结为一体的,如空调、窗帘、吊灯等应当属于承租人所有。

需注意,在拆除的过程中要避免给房屋造成毁损,不然应当恢复原状还有赔偿损失。

(二)形成附合的部分,如铺的地板、墙纸等。因是经过同意才进行装修的,所以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根据合同解除的原因来确定。

1、房东存在过错而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赔偿附合装修物的残值。

2、承租人过错而解除合同的,不能要求赔偿,但房东同意利用的,应予以适当补偿。

3、双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物的残值按过错承担责任。

4、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的,残值按公平原则由双方承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商铺如果不装修是无法经营的,如果租赁的商铺本身并不是毛坯房,或者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房东要求恢复毛坯房状态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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