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用蓝色笔写可以吗
2020-09-20 11:30: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当前社会在签署委托书时,可以是手写委托书并签名,也可以是打印的委托书并签名。那么,委托书用蓝色笔写可以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委托书用蓝色笔写可以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委托书用蓝色笔写可以,只要是本人签字就有效。用什么签字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用黑色签字笔,字迹保留时间很长不容易掉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确认书与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合同成立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委托书可以背书转让吗

委托书不可以背书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对“委托书用蓝色笔写可以吗”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委托书用蓝色笔写可以,只要是本人签字就有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南京律师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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