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能出让土地吗
2020-09-20 12:17: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我国很多城市都有开发区,而开发区是城市进行经济建设的主要区域,开发区会集中很多的企业,而兴建企业是需要使用土地的,我国土地有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类,那么开发区能不能出让土地的?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开发区能出让土地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区的土地是属于国有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开以区的土地是可以依法出让的,受让人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土地出让最高的年限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依据土地的不同的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区的土地是属于国有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开以区的土地是可以依法出让的,受让人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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