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纠纷】合同风险有哪些方面?
2020-09-02 17:09: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南京合同纠纷合同风险的来源大致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商业模式风险、交易对象风险、合同文本风险以及合同履行风险,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商业模式风险

首先,一个合同目的能不能实现,最基础的取决于商业模式成不成立,方案可不可行,生意到底赚不赚钱。

二、交易对象风险

其次,我们需要找一个靠谱的合作伙伴,有的合作伙伴在谈合同时对文本一条一条的讨论,虽然谈得很费劲,但这样的小伙伴实则更不容易毁约,因为至少说明他有基本的合约意识,反而是那些根本不看合同就直接签的,你就需要当心了。

交易对象是否靠谱,这不仅关系到一份合同里是否选取了合适的合作伙伴,更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对发生纠纷时进行财产保全以及案件执行也非常重要。

因此,合同签署前,对交易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就特别关键,例如审查对方身份状况、资产信用状况等。

三、合同文本风险

第三个风险是合同文本风险,这个当然是合同的高风险区,一般规范的大型企业都有自己的法务部,或者会外聘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专门进行合同审查,这样会大大降低合同文本风险,但像一般自然人,或者个体户、小规模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没有专业法律顾问把关,常常漏洞百出。

四、南京合同纠纷履行风险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很多企业费劲地把生意模式论证好了,把靠谱的交易方也挑出来了,合同文本审查了也没问题签了,签了以后却不管了,放在法务部特别隆重的永久保存了,履行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按他们臆想的就去履行了,出了问题还不看合同。

例如,我们遇到很多当事人,在合同签订了若干年后才发现合同可能有重大误解或者欺诈等情况再想让我们帮他们撤销合同,但这时候早已过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了。虽然当事人可以说他是这个若干年后才知道撤销事由、知道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但是这个一是不好举证,二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合同风险,虽然合同风险是不能杜绝的,但可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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