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追讨时间是多久
2020-09-04 15:19: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产生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仲裁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那么劳动纠纷追讨时间是怎样的?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劳动纠纷追讨时间是多久

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的,不受申请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什么

1、全面了解与争议相关的事实,收集整理足以证明事实的证据材料。

2、逐一核查己方证据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完全相符,避免缺页、遗漏或顺序错乱。

3、理性判断己方主张在法律层面上能否完全成立,并在此基础上预先考虑调解方案。劳动仲裁机构开庭过程中,均会组织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无需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4、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开庭前向仲裁机构提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待证明事项说明。

5、明确开庭通知书记载的开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避免迟到、缺席或遗漏身份证件、证据原件。

6、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到庭的,应当在开庭日期前4日通知仲裁委员会,并递交书面说明,经仲裁机构同意可以延期开庭或延时开庭,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中止审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的,不受申请时间限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相关热词搜索:[db:关键字]

上一篇:劳动纠纷多久过起诉期
下一篇:劳动诉讼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