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需要用到哪些法律
2020-09-04 15:19: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相关问题产生的争议,而解决劳动纠纷的就需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是非常多的,那么劳动纠纷需要用到的法律有哪些?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劳动纠纷需要用到哪些法律

在我国解决劳动纠纷时需要用到的法律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是谁

根据《条例》的规定,以下单位违法的,单位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条例》第二条规定,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二)职业中介、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如果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依法办理许可,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擅自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培训等活动欺骗劳动者,扰乱劳动市场秩序,劳动者可以依法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并查处。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这条规定有个条件限制,即上述单位只有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才属劳动保障部门管辖。如单位招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上述单位执行其他规定的情况则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

(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我国解决劳动纠纷时需要用到的法律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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