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取押金和扣押身份证件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2020-09-10 15:57: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由学校毕业到步入社会,很多应届生找工作经常被骗钱,理由都是公司要交押金或押身份证,那么这种行为究竟是否合法,以及公司收取押金和扣押身份证件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回答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收取押金和扣押身份证件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要求劳动者向单位交纳保证金或押金,这一做法是违法的。但有些地区规定劳动者在占有单位价值较高的财物,单位为防止财物灭失或被轻易毁坏,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相应的担保。关于单位占用该保证金期间是否应支付利息,应看劳动者与单位的具体约定。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的法律责任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什么叫合法收取押金

根据法律规定来收取押金的行为是合法收取押金。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担保法》第四十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可见,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取押金和扣押身份证件是违法的,这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不受侵犯,如果允许公司随意扣押身份证件和收取押金,公司即处于主导地位,很容易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侵犯。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提供的法律咨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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