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股东决议范本怎么写
2020-09-20 12:23: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土地抵押股东决议范本怎么写
XX市国土资源局:
XXXXXX有限公司于XXXX年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由法定代表人XXX主持召开了股东会,经股东会研究通过并形成决定:
同意XXXXXX有限公司向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总额人民币
本公司股东会同意用位于XX位置“X国用(20XX)第XX号”、X国用(20XX)第XX号”㎡、X国用(20XX)第XX号”㎡土地提供抵押。
本股东会决议由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通过。
股东签字:
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哪些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督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上述规定不能抵押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即便是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也是无效的。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所以当地上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时,不可能进行单纯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或房屋产权抵押,而必须将土地与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同时抵押,并按照规定分别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房产抵押登记。
关于土地抵押合法凭证。根据(1997)国土(籍)字第2号《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合法凭证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而《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不作为抵押权的法律凭证,抵押权人不得扣押抵押证书。抵押权人扣押的土地证书无效,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原土地证书作废,并办理补发新证手续。过去有的银行办理抵押登记,直接扣押抵押人的土地证书,以为这样保险,实际上存在着非常大的风险。保险问题。
关于股东会议决议的范本本文已经为大家做了相关的介绍,对于不清楚的朋友看完之后就有了大致的了解。此外,本文还为大家介绍了关于土地抵押使用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想找律师咨询,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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