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不安抗辩权法院会如何判
2020-09-20 12:55: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一些纠纷中,我们可能会行使不安抗辩权,那么对于法院来说审理这样的案件最后应该怎么进行判决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也是当事人需要知道的内容。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符合不安抗辩权法院会如何判

我国《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见,不安抗辩权的效力首先在于后履行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前,先履行义务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其次,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也未能恢复履行能力的,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要注意的是,解约权的行使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即“相对方拒绝提出给付或提出担保”。另外,解约权的行使在审判实践中还需法官依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进行自由裁量。

因此,我们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后,法院的判决也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这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对于自身的利益才能从法律的角度得到保护,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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