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属于民法还是合同法
2020-09-20 12:55: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日常生活当中的许多方面我们都可以用到不安抗辩权,不仅仅在合同履行方面出现问题,可以通过不安抗辩权终止合同履行,同时在民间借贷,担保行为等等方面也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那么到底不安抗辩权是民法还是合同法规定的权力呢?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不安抗辩权属于民法还是合同法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不安抗辩权属于合同法。

中国新颁布的《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并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规则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中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认为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是保护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先履行一方的权利,这是采用了不安抗辩权的形式。另以第67条规定的后履行抗辩权保护后履行一方权利,以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保目的护同时履行各方的权利,因此说不安抗辩权采用了预期违约制度中权利发生的多原因主义,以更全面地保护先履行一方的权利。

实际上在很多民事活动当中,我们都有可能会在不同的场合缔结各种各样的合同只是这种合同并不是正式法律规定的形式所约定的,而是口头或者其他方式约定的,所以在遇到对方拒绝履行的时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而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咨询相关律师帮忙解决,南京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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