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哪些情况下属个人债务?
2020-09-02 16:47: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婚姻关系中哪些情况下属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法律问题。

二、执行夫妻个人或共同财产的前提:

必须明确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我们根据执行依据作初步判断并主张权益和提出异议。以下是执行中常见的情况:

1.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明确债务性质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或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2.债权人申请执行的依据通常是法院生效判决书、仲裁庭作出的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者具有直接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等。如果执行依据明确为夫妻个人债务的,则应执行夫妻一方(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不得执行夫妻共有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相关法律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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