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二手房能公证吗
2020-09-11 16:55: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房屋拆迁是需要给予被拆迁人经济补偿的,而在现实生活中,因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房屋拆迁纠纷主要是因经济补偿问题产生的,那么拆迁二手房能不能公证?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拆迁二手房能公证吗

拆迁二手房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提供相应的材料办理公证,由公证机关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公证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拆迁二手房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提供相应的材料办理公证,由公证机关进行审查。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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