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婚结不成,彩礼能要回吗?
2020-09-03 14:19: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我国婚嫁习俗中,流行了几千年的彩礼和嫁妆习俗早已成为国人缔结婚姻的习惯性程序之一。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这种婚嫁习俗更是普遍存在,并伴随着不可避免的纷争。下面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告诉您: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什么情况下不予返还彩礼?
根据规定,结合实践,具体总结以下几种不应当予以返还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三、彩礼范围的界定。
1、给付的彩礼是否基于婚约?
彩礼的给付目的在于将来缔结婚姻关系,婚约一般认为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各地的风俗不同,方式也不同,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的形式让大家知晓。实践中以男女双方父母是否见面谈及婚事?是否有订婚仪式?是否宴请亲朋好友?等明确的婚约表示形式来确定。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
2、给付彩礼是否基于当地风俗习惯?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人们的婚俗观念已有很大的改变,婚前送彩礼现象几乎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根据男女双方的家庭条件互赠财物。
审判实践中应以男女双方或一方家庭所在地是否有送彩礼的风俗习惯来确定给付的财物是不是彩礼,如果当地并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那么双方之间发生财物给付行为也不是彩礼。
3、给付的彩礼数额是否较大?
数额是否较大也应以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综合衡量。
四、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诉讼时效期间应为两年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
2、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所谓彩礼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指的是,该请求权自何时起产生的问题,应以婚姻关系不能成为原则。笔者认为,该请求权的产生时间应以婚约关系终止、权利人确信婚姻关系不能成、同居或者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为准。
结合司法实践,彩礼返还请求权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
(1)女方明确悔婚,解除婚约之时;
(2)女方因重大过错,男方提出解除婚约关系之时;
(3)婚约期间女方因特殊情况发生,将不能与男方结婚或在将来结婚后不能过正常婚姻生活之情况出现时;
(4)婚约期间女方外出下落不明两年或者确认死亡、宣告死亡之时;
(5)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解除同居关系或婚姻关系之时。
南京律师事务所,您身边的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婚姻与继承、交通纠纷、房屋纠纷、合同纠纷、商业谈判、债务债权、知识产权、建筑工程、民事案件处理、刑事辩护等法律领域的诉讼、仲裁及非诉业务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什么情况下不予返还彩礼?
根据规定,结合实践,具体总结以下几种不应当予以返还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三、彩礼范围的界定。
1、给付的彩礼是否基于婚约?
彩礼的给付目的在于将来缔结婚姻关系,婚约一般认为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各地的风俗不同,方式也不同,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的形式让大家知晓。实践中以男女双方父母是否见面谈及婚事?是否有订婚仪式?是否宴请亲朋好友?等明确的婚约表示形式来确定。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
2、给付彩礼是否基于当地风俗习惯?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人们的婚俗观念已有很大的改变,婚前送彩礼现象几乎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根据男女双方的家庭条件互赠财物。
审判实践中应以男女双方或一方家庭所在地是否有送彩礼的风俗习惯来确定给付的财物是不是彩礼,如果当地并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那么双方之间发生财物给付行为也不是彩礼。
3、给付的彩礼数额是否较大?
数额是否较大也应以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综合衡量。
四、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诉讼时效期间应为两年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
2、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所谓彩礼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指的是,该请求权自何时起产生的问题,应以婚姻关系不能成为原则。笔者认为,该请求权的产生时间应以婚约关系终止、权利人确信婚姻关系不能成、同居或者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为准。
结合司法实践,彩礼返还请求权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
(1)女方明确悔婚,解除婚约之时;
(2)女方因重大过错,男方提出解除婚约关系之时;
(3)婚约期间女方因特殊情况发生,将不能与男方结婚或在将来结婚后不能过正常婚姻生活之情况出现时;
(4)婚约期间女方外出下落不明两年或者确认死亡、宣告死亡之时;
(5)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解除同居关系或婚姻关系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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