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女性犯罪的社会成因有哪些?
2020-09-03 14:19: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第一,社会阶层的分化和贫富差距的增大,是诱发很多女性财产型犯罪的重要社会因素。
而市场经济必然带来竞争和生存压力的加剧。相对男性而言,女性的生存能力和竞争技能较弱。对于一部分尚处于中低等收入的女性而言,当其出于某种原因渴望改变自身境况而又因种种限制无法改变时,就可能采取极端手段来实现。其对物质财富的欲望,在面临贫富强烈对比时,往往会在失落、失衡和不公平感的驱使下,形成犯罪动机。
第二,社会价值的多元化和容忍度的增加,使得女性涉足犯罪边缘的几率大大增加。
目前,开放、流动的社会发展态势,包纳了传统社会所不具有的各种价值观,也带来了很多消极、不健康的影响。吸毒、性交易等大量禁而不绝的社会行为,是容留、介绍卖淫、诈骗、吸毒、抢劫、故意伤害等许多衍生犯罪呈上升趋势的重要原因。
第三,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没有及时跟上。
这一点在农村女性犯罪中尤为明显。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很多农村女性生活状态长期封闭,扮演着专职留守的角色。目前很多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单一、落后,无法合理引导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女性及时宣泄闭塞、苦闷、多疑等不良情绪,易从事聚众赌博等不健康乃至非法的行为,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邻里失和往往为此类女性犯罪埋下隐患。
第四,社会外部环境对女性的保护力度不够,对社会犯罪和家庭暴力的报复心理助长了女性犯罪。
很多女性犯罪人往往是由受害者的身份转变而来。社会学认为女性的性格特点易走极端,在权益受到侵害、无法有效受到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很多家庭暴力和纠纷的受害女性,倾向于用偏激乃至以暴制暴的手段进行报复,很容易触犯法律。南京知名的律师事务所
第五,社会分工界限的模糊和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是近年来女性职业性犯罪的主要原因。
社会的发展和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其不再局限于几个传统行业,而是更多地参与到管理、科技、经济、政治等领域中,相应也增加了女性经济和职务犯罪的几率。
南京律师事务所,您身边的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婚姻与继承、交通纠纷、房屋纠纷、合同纠纷、商业谈判、债务债权、知识产权、建筑工程、民事案件处理、刑事辩护等法律领域的诉讼、仲裁及非诉业务
相关热词搜索:[db:关键字]
上一篇:【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信用卡欠钱不还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呢?
下一篇:【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仲裁送达规则的特征及原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