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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2020-09-03 14:19: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生活中因为借贷的进行,出现了很多借贷纠纷,南京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包括诚信缺失、还款能力丧失、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没有担保与抵押、借款文书不规范等等,这些原因中,如果我们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有一部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例如借款时不写借条、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等等原因形成的纠纷。


民间借款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及时和恰当的运用法律武器,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大体有如下几种:

1.诚信缺失

诚信缺失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诚信缺失在借贷中的主要体现是:

一是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虚报自己的经济能力,达到借款目的;

二是借款人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而是转借他人或用以高风险投资如炒股、博彩、或赌博;

三是为了骗取出借人的借款,订立自己无法按期履行归还义务的还款期限;四是到期不还故意拖欠。

2.还款能力丧失

这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又一主要原因。特别是在金融风暴或经济危机时期,相当普遍的借款人向民间大量融资投向比较大的项目,如采矿、地产、船舶运输等,一旦大经济形势变化,资金链断裂,风险大幅度上升,还款能力逐步丧失。

3. 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

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

4.没有担保与抵押南京知名的律师事务所

没有相应的担保或抵押,使借款人还款没有保证。

5.借款文书不规范

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明确,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针对借贷的关系,不能盲目的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全面谨慎的态度都不可或缺。一旦纠纷产生,我们也要学会运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生在法制社会,却成为一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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