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用人单位如何保障女职工免受职场性骚扰?
2020-09-02 17:32: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据报道,南京公司法世界劳动组织在全球23个工业化国家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职场性骚扰普遍存在。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层面对于性骚扰并无明确的界定及具体规定,并且职场性骚扰司法认定难等原因,用人单位如何保障女职工免受职场性骚扰成为了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以下提供两点建议,仅供参考:


1、为女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通常职场性骚扰,是在特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的要素下实施的,行为的实施者和承受者往往是上下级关系或者同事关系。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工作环境因素应当成为女职工免受职场性骚扰的重要因素。

2、用人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并将严重性骚扰行为列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可见,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并将实施严重的性骚扰行为列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则可以对实施严重性骚扰行为者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但具体实施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内部的“法”,用人单位都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符合自己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在处理问题员工的时候,有规章可依。

第二,将严重的性骚扰行为列入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南京公司法

第三,规章制度应当公示告知员工。如在新员工入职的时候,将所有规章制度作为《员工手册》让新员工签收。否则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而劳动者又否认知道规章制度情形下,规章制度就很难作为处理违反规章者的依据。

第四,固定员工性骚扰的证据。通过多种方式,譬如与其谈话,形成笔录让其签字,在工作场所安装视频监控,严重的甚至可以报警。

第五,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通知工会。劳动合同的解除通知书要有依据,解除程序上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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